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

更新时间:2015-10-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935


  三、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
10.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和人才培养要求,科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标准和实践成绩考核办法,合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高职院校要全面实施理实一体、做中学、做中教、工学结合、工学交替、项目教学等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时间应不少于总学时的50%
11.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制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建立地方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等,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成4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和孵化基地、50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12.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发挥政府统筹管理作用,发挥行业指导协调职能,利用企业的技术、装备、人才、信息优势,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育中心的格局。十二五期间,新增200个以校企合作为主体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新建110个装备水平高、运行机制灵活、投入效益明显、产学研用一体的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型和区域共享型高职教育实训基地;每年支持4000项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活动;支持高职院校开展学生技能大赛和创新竞赛,构建国家、省、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体系,推进技能大赛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