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
更新时间:2015-10-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3174
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
13.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使命感。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引导教师把培养人才当作自己的首要职责,把教学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要务,潜心教书育人。各高校要制订具体办法,切实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把教师教学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教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教学工作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要把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提倡教学名师、知名教授为低年级学生上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
14.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和进修管理制度,高校要成立教师发展中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学培训、教学咨询等,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完善助教制度,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对青年教师普遍进行教学能力专题培训。各高校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共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制度,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加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高校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和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50%,省示范院校达到40%,本科院校兼职教师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0%。
15.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按照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鼓励高校探索以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学校类型和教学岗位类别,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分层次、分类别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基础课教师考核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情况;实验课教师考核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和实验教学研究等情况;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考核教学质量、工程实践能力、参与企业应用研发、参与社会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实训实习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