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
更新时间:2015-10-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939
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制度
18.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教学评价制度,重视和发挥专家组织的评价功能,重视和发挥现代教育评价方法与技术的作用,加强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专门的教学质量评估督导机构。构建江苏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分别建立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状态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和数据管理。
19.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制定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有计划地开展本科教学评估,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制度,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持续发展能力、用人单位满意度、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水平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并以此作为促进院校发展、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政府决策参考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鼓励我省高校参与全国性专业认证及评估。建立新专业建设定期评估制度,扩大独立学院专业抽检评估范围。建立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素养抽查制度。继续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