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01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要求,为保证新学期开好学、上好课,确保校园实验室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26年春季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期初实验室现场检查工作小组,开展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开学第1周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确保所有实验室满足教学要求;现场检查时间安排在开学第2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应急保障预案、安全责任体系、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实验设备管理情况、实验教学准备工作情况以及科研实验室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危化品库、危废库、教学实验室、实训室、特种实验设备、科研实验室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责任层层压实、贯通到岗到人。各学院要迅速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实方案,细化任务分工与整改措施;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坚决把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2.结合近期各类实验室检查工作要求,二级学院须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落实。抓紧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好期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及实验室现场安全排查工作,检查标准参考《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

3.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严重安全隐患未排除,必须关(停)实验室直至隐患排除。本次检查工作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6日)结束后需填写《2026年春季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并于3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与安全管理科,地址:文新楼313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8510137(6137)。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pdf

附件2:2026年春季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