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31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1

校实通20241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4年度秋季学期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切工作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典型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大局意识、风险意识、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2.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隐患底数,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阶段(111日—116日)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对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对照本次检查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检查、整改的责任、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其中,产业学院实验室由所依托二级学院负责安全检查工作。

自查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及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并于11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文新楼313室教务处实验与安全管理科。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117日—1110日)

实验室管理中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各二级学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机械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检查阶段(1111日—1130日)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检查工作,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整改阶段(年底前)

学校针对自查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攻坚力度,切实按时整改销险。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认真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后保持情况,确保每项问题都已落实整改。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高校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联系人:王文娟;联系电话:88510137(短号613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及检查情况汇总表(2024年).xls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