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6-2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3
校实通〔2024〕6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校保卫处2024夏季安全检查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4年夏季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实验室检查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多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工作,时间安排在第十九周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检查记录
(二)应急保障预案
(三)安全责任体系
(四)管理规章制度
(五)安全隐患处理
(六)实验教学收尾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暑假放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对照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指南》和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的内容,全面梳理隐患排查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针对自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要积极落实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未排除,必须关(停)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直至隐患排除。二级学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1日),完成后需填写《夏季&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3)。
3.临近假期,各二级学院实验室需重点检查水、电等安全问题,及时排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教学实验室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及时封闭,实验室门上贴好封条,禁止非教学期间进入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假期需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需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同时,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需完成《2024年暑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2024年)》(附件4)填报。
4.上述附件材料(附件3、4)于7月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实验室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行政楼310室。联系人:许鹏,王文娟,电话:88510137(6137)
附件3:夏季&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2024).xls
附件4:2024年暑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2024年).xls
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