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1-12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3

校实通〔2024〕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财产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寒假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责任到岗、到人。

二、加强管控,规范实验室使用管理

1. 原则上,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研习工厂非必要不开放,确有需要的同科研实验室实行审批手续;科研实验室应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由二级学院负责核实、审批,并填写《2024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附件1)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2. 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薄弱环节重点防范;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台账记录。

3. 实验室各类物品需合理布置、摆放有序,保持良好的实验卫生,严禁在实验室摆放或进行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和行为。特别是,涉及使用化学品的实验室,严禁遮挡观察窗,严禁实验时脱岗。实验人员应穿实验服,并根据验需穿戴必的防用具。

4. 实验室中的冰箱、烘箱等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严禁将其置于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设备四周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各类电器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杂物等;各类设备周边需张贴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等,尤其是高温加热设备周边应张贴醒目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5.实验室消防器材、喷淋洗眼器应每月巡检并记录,保证随时可以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每层实验室周边至少备一个急药品箱,并保证急救药品的时效性

6. 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品需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严禁混放,特别是,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根据实际需求少量多次购买。盛放试剂的试剂瓶、危废桶严禁敞口放置。试剂柜上张贴纸质药品清单,试剂瓶及配制试剂、合成品、样品等的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标签信息包括名称或编号(CAS号)、使用人、日期等,严禁使用非标准容器盛放各类试剂,如饮料瓶等。

7.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需建立动态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 50 公升或 50 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 20 公升或 20 千克(按5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量)。易制毒、易制爆试剂专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台账清晰。

8. 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分类收集和暂存,并标明主要化学成分。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

三、落实安全排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 放假前,各学院必须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如危化品暂存库、废弃物暂存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等开展全面排查和安全部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纠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纠正的,应关闭相应实验室,待整改完成后学院经评估确认,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后,恢复实验室使用权限。

2. 各二级学院需结合各专业实验室特点,制定并执行寒假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假期间开展实验的二级学院每天有学院领导和其他教职工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应每日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

3. 寒假期间实验室管理中心每周进行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将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学院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实验室予以关停。

4. 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遇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并根据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校教〔202127号附件四)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于 1  17 日前报送2024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附件1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与安全管理科310室。联系人:王文娟,电话:885101376137


附件1:2024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xls

                                  


                                                       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