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高教司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06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56
校实通〔2023〕14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教育部高教司将以在线方式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相关人员于11月10日(星期五)18:00前自行登录平台完成注册。本次培训时间为2023年11月13-17日。具体培训安排将在平台发布,培训期间,学员可登录平台反复观看学习。
二、培训对象:
分管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安全专员、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指导教师、课题组(项目)负责人等(人数不限)。
三、培训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多校区办学环境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
(三)高校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
(四)实验室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
(五)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案例介绍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学员须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专题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huiyi.enetedu.com/syaq2023)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线学习培训资源。
五、培训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完成在线注册、学习,在11月17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由实验室负责人对整个培训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学习情况汇总表(附件2)。本次培训班相关汇总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17:0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经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与安全管理科310室。联系人:许鹏、王文娟,电话:88510137(6137)。
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