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 苏教办高〔2006〕7号
更新时间:2015-10-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291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
苏教办高〔2006〕7号
一、评优范围与数量
参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是应届本、专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鼓励推荐申报由团队合作完成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
每年在学校申报基础上评出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300篇(含优秀毕业设计团队)左右。
二、评优推荐条件
以单篇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当年的校级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为学生本人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以团队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共同设计完成,且主要为同一专业的学生,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毕业设计团队;
2.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3.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
4.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5.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
三、评优推荐要求与数量
学校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团队须经校内公示之后方能上报,并保证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本科院校推荐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学校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三,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随母体学校一并上报。专科院校推荐专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当年专科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一。请勿超报。
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评选重在对团队成员之间的实质性协作和整体质量的评价,不作推荐数量要求。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掌握,切勿搞形式主义。
四、抽检工作
为提高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在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同时,省教育厅将随机抽取部分高校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并将抽检结果予以通报。
五、组织形式与职责
1.成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组织工作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二),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优和抽检工作有关事宜。评选工作由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协办。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予以公布的方法进行。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组织工作委员会通过网络展示、现场经验交流会、编制获奖项目光盘等途径,加强校际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交流,推动全省高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材料申报
1.评优材料申报
学校推荐参评的毕业设计(论文),请按照推荐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三);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附件四);
(3)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5)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
(7)学校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含团队设计工作规范要求)。
学校推荐参评的毕业设计团队,请认真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五),并参照附件三格式将团队中每篇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附后一并上报。
2.抽检材料申报
请高校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附件六),省教育厅从中随机确定抽检名单。2006年学校仅需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本专科毕业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七),被抽检学校的相关专业需填报附件六。从2007年起,所有学校均需按附件六格式填报。
被抽检学校需在10天内提供被抽检毕业设计(论文)如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复印件);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复印件);
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复印件);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复印件);
5.学校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
3.申报时间与地点
学校评优申报与抽检有关材料请于每年9月初报至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联系人:肖洪鸣,黄超峰;联系电话:(025)84892737,84890521。评优与抽检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组织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